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云南省妇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妇联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2021年12月30日,学校召开昆明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及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昆明学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7名及其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
学校妇联是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工作,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双重领导。
学校妇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代表和维护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合法权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和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凝聚巾帼力量、创建巾帼之功、展现巾帼之为。
学校妇联立足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团结引导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围绕学校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
学校妇联按照基层妇联组织工作要求,以“五个基本”为主要内容,开展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五项标准”。学校不断加强妇联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的妇联工作者队伍。
学校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全面领导,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每月有主题,开展思想引领、教育培训、巾帼志愿服务、关心关爱等的主题活动。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中展现服务职能,展示妇联旗帜,传递妇联声音,凝聚巾帼力量,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